危老、都更修法懶人包|危老重建常態化、捐婚育宅容積獎勵最高2倍

M傳媒/整理報導
行政院會7月16日正式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是為配合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透過放寬容積獎勵、鼓勵民間捐贈社會住宅及婚育宅,優先提供新婚2年內夫妻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
為什麼要修法?
全國屋齡逾30年的住宅已突破500萬戶,占全台住宅高達6成。危老重建需求持續增加,原有危老條例的申請期限將在2027年5月31日屆滿,因此需要修法讓危老重建走向常態化。
危老條例修正重點
刪除落日條款,重建常態化
刪除危老重建計畫申請的施行期限(落日條款),未來危老重建不再有屆期問題,可持續推動。
捐贈婚育宅,容積獎勵最高加15%
危老重建原有30%容積獎勵,若無償捐贈社會住宅作為婚育宅使用,可再增加最高基準容積15%的獎勵。以住宅區基準容積300%為例,容積率可達435%(300%×1.3+15%)。
婚育家庭優先入住
捐贈的社會住宅將優先提供新婚2年內的家庭,以及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入住。
都更條例修正三大重點
重點一:提高捐贈婚育宅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區若無償捐贈社會住宅作為婚育宅,容積獎勵最多可達基準容積的2倍。一般都市更新案容積獎勵經疊加後最多可達1.5倍,捐贈婚育宅後可再增加0.5倍,達到2倍上限。
重點二:新增「全案管理」機制
讓所有權人自己當建商!由所有權人委託專業機構擔任都市更新實施者,協助統籌辦理自主更新。受託機構僅收取服務費,不參與分配房地,更新後的權利完整保留在所有權人手中。
重點三:建立自主都更信用保證機制
為解決自主都更貸款困難,由中央都更基金提撥5億元,提供最高50億元的融資保證效益,每戶最高可獲600萬元信用保證。
修法進度
目前兩項修正草案已由行政院會通過,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儘速完成修法。
M編總結
這次修法對民眾和建商各有誘因:
對民眾來說,危老重建不再有時間壓力,自主都更多了「全案管理」的新選擇,不用跟建商分房子,只要付服務費就能搞定都更。政府還提供信用保證,解決貸款問題。
對建商來說,捐贈婚育宅可換取更多容積獎勵,危老案最高可達1.45倍、都更案最高可達2倍,等於用「捐幾戶」換「多蓋好幾層」。
一句話看懂: 捐婚育宅換容積、危老重建無限期、自己都更有人幫,老屋更新的遊戲規則,正要全面改寫。
資料來源:內政部、行政院(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