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農地不能亂用!新北地政局曝四大違規樣態 最重恐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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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2026/07/23 07:54更新於 2026/07/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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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農地不能亂用!新北地政局曝四大違規樣態 最重恐罰30萬
自家農地不能亂用!新北地政局曝四大違規樣態 最重恐罰30萬。(圖/M傳媒)

自家農地不能亂用!新北地政局曝四大違規樣態 最重恐罰30萬

〖M傳媒/記者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土地是我的,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新北市地政局近期查處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時發現,許多農地持有人誤解土地使用規定,在農舍旁加蓋鐵皮屋、放置貨櫃屋、鋪設水泥停車場,甚至將農舍改為店面或工廠。地政局特別提醒,農地及農舍使用均應符合農業、建築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若未經合法申請,可能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農地使用有嚴格限制

地政局表示,有不少民眾誤認為自有土地可任意興建設施,但實際上,興建設施應符合土地使用、建築等相關法令。以農地來說,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地須維持農作、水產養殖或畜牧使用

若要在農地上設置固定設施,必須是因農業生產所衍生的需求,例如務農時可供居住休息用的農舍、放置農具的資材室、飼養家禽的禽舍,且均須先向農業管理單位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可才能興建

四大違規樣態一次看

地政局歸納近期查處案件,整理出最常見的四大違規樣態:

一、農舍變胖:在合法農舍上增建露臺、棚架、鐵皮屋,企圖增加農舍使用空間。

二、農地變硬:為方便停車或增加收益,將農地整片鋪設水泥、柏油或碎石子鋪面,作為停車場使用。

三、農舍改行:利用農舍開起便利商店、餐廳,或變身工廠、物流倉庫。

四、農舍變雜:農舍旁擅自放置貨櫃屋、組合屋,或在農地周圍興建水泥圍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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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可能面臨哪些後果?

地政局強調,農地使用應以農業經營為原則,不得任意變更用途或增設與農業無關的設施。一旦查證屬實,將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第22條規定裁罰:

  • 罰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 限期改善:命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

  • 按次處罰:再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

此外,農地違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還可能被改課地價稅,喪失農地農用的稅賦優惠。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面臨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

地政局呼籲:先申請、再施作

農舍興建後,若有新增設施需求,應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能施作。若有相關疑問,可向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地政局洽詢,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受罰。

農地不是自己的就能亂蓋! 違規使用除了荷包大失血,還可能面臨拆除命運。買農地、蓋農舍之前,請先搞清楚法規,別跟自己的錢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