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農地不能亂用!新北地政局曝四大違規樣態 最重恐罰30萬
〖M傳媒/記者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土地是我的,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新北市地政局近期查處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案件時發現,許多農地持有人誤解土地使用規定,在農舍旁加蓋鐵皮屋、放置貨櫃屋、鋪設水泥停車場,甚至將農舍改為店面或工廠。地政局特別提醒,農地及農舍使用均應符合農業、建築及土地使用相關法令,若未經合法申請,可能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農地使用有嚴格限制
地政局表示,有不少民眾誤認為自有土地可任意興建設施,但實際上,興建設施應符合土地使用、建築等相關法令。以農地來說,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農地須維持農作、水產養殖或畜牧使用。
若要在農地上設置固定設施,必須是因農業生產所衍生的需求,例如務農時可供居住休息用的農舍、放置農具的資材室、飼養家禽的禽舍,且均須先向農業管理單位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可才能興建。
四大違規樣態一次看
地政局歸納近期查處案件,整理出最常見的四大違規樣態:
一、農舍變胖:在合法農舍上增建露臺、棚架、鐵皮屋,企圖增加農舍使用空間。
二、農地變硬:為方便停車或增加收益,將農地整片鋪設水泥、柏油或碎石子鋪面,作為停車場使用。
三、農舍改行:利用農舍開起便利商店、餐廳,或變身工廠、物流倉庫。
四、農舍變雜:農舍旁擅自放置貨櫃屋、組合屋,或在農地周圍興建水泥圍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