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驗屋被嫌太挑剔?屋主控工地主任爆氣嗆「原價買回」 專家:5%交屋保留款別輕易放掉

合作媒體M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7/10 09:17更新於 2026/07/10 09:40
獨家/驗屋被嫌太挑剔?屋主控工地主任爆氣嗆「原價買回」 專家:5%交屋保留款別輕易放掉
獨家/驗屋被嫌太挑剔?屋主控工地主任爆氣嗆「原價買回」 專家:5%交屋保留款別輕易放掉。(圖/M傳媒)

獨家/驗屋被嫌太挑剔?屋主控工地主任爆氣嗆「原價買回」 專家:5%交屋保留款別輕易放掉

M傳媒房產中心/M

花了上千萬元買預售屋,交屋前要求修補缺失,卻被工地主任嗆「一直挑剔品質」,甚至聽到「建商可以原價買回」這種話,屋主當場傻眼。

一名購屋民眾向M傳媒投訴,近日與建商工地主任進行房屋複驗時,對方疑似飲酒後到場,不僅對先前承諾修繕的缺失項目記不清楚,還要屋主逐項提醒。屋主表示,初驗時已發現多項瑕疵,工地主任也曾透過LINE承諾會處理,沒想到複驗當天仍有多處未改善。當屋主提出質疑時,對方竟情緒失控,嗆聲「你們一直靠北挑剔品質」,甚至表示「建商可以原價買回,產權還在我們這邊」,讓屋主感到相當無助。

房產實務人士指出,預售屋驗屋本來就是買方權利,不是買方刁難。交屋前若發現磁磚空鼓、牆面裂縫、窗框滲水、排水不順、設備異常或收邊不良等問題,買方有權要求建商列入缺失清單,並約定修繕期限與複驗時間。

至於「原價買回」這種說法,專家認為,多半是談判話術。買賣契約成立後,雙方權利義務應依契約處理。若買方沒有重大違約,建商不能只因屋主要求修繕,就片面主張把房子收回。若雙方真的要解除契約或由建商買回,也必須白紙黑字約定清楚,包括已付款項、稅費、貸款、違約責任與返還期限,不是現場一句話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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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也提醒,買方最重要的籌碼,就是「5%交屋保留款」。依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精神,驗收時若發現房屋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由賣方限期修繕;買方可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待修繕完成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再支付。這筆錢,是建商履行修繕義務的重要保障,不應在缺失未完成前輕易放掉。

若遇到建商消極處理,買方應先完整保存證據,包括LINE對話、驗屋報告、照片、影片、錄音、缺失清單與現場人員姓名。其次,所有缺失都要寫進驗收單,不要只聽口頭承諾。若建商拖延改善,可寄發存證信函正式催告,並向所在地消保官或地政主管機關申訴。必要時,也可諮詢律師,評估依民法瑕疵擔保或契約責任主張權利。

M編觀察,驗屋不是找麻煩,而是買方在交屋前最後一次替自己把關。對建商來說,也許只是工程缺失清單上的幾行字;但對屋主來說,卻是未來每天要住、要用、要承擔風險的家。

如果你花了一輩子積蓄買房,交屋前發現一堆缺失,建商卻說你太挑剔,你會選擇忍一忍趕快交屋,還是堅持修到好再簽?

你覺得驗屋抓缺失,是屋主龜毛,還是建商本來就該做好?歡迎留言分享,你遇過最扯的交屋缺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