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驗屋被嫌太挑剔?屋主控工地主任爆氣嗆「原價買回」 專家:5%交屋保留款別輕易放掉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花了上千萬元買預售屋,交屋前要求修補缺失,卻被工地主任嗆「一直挑剔品質」,甚至聽到「建商可以原價買回」這種話,屋主當場傻眼。
一名購屋民眾向M傳媒投訴,近日與建商工地主任進行房屋複驗時,對方疑似飲酒後到場,不僅對先前承諾修繕的缺失項目記不清楚,還要屋主逐項提醒。屋主表示,初驗時已發現多項瑕疵,工地主任也曾透過LINE承諾會處理,沒想到複驗當天仍有多處未改善。當屋主提出質疑時,對方竟情緒失控,嗆聲「你們一直靠北挑剔品質」,甚至表示「建商可以原價買回,產權還在我們這邊」,讓屋主感到相當無助。
房產實務人士指出,預售屋驗屋本來就是買方權利,不是買方刁難。交屋前若發現磁磚空鼓、牆面裂縫、窗框滲水、排水不順、設備異常或收邊不良等問題,買方有權要求建商列入缺失清單,並約定修繕期限與複驗時間。
至於「原價買回」這種說法,專家認為,多半是談判話術。買賣契約成立後,雙方權利義務應依契約處理。若買方沒有重大違約,建商不能只因屋主要求修繕,就片面主張把房子收回。若雙方真的要解除契約或由建商買回,也必須白紙黑字約定清楚,包括已付款項、稅費、貸款、違約責任與返還期限,不是現場一句話就算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