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了?情情代書:先別急著開心,配套還沒談攏!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很多朋友跑來問情情:「兄弟姊妹特留分是不是已經刪掉了?以後遺產是不是就完全不用分給手足了?」
情情先幫大家踩煞車。
目前比較精準的說法是:朝野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有高度共識,但整包修法還不是全部都沒爭議。尤其法務部提出的「遺產酌給」和「特別貢獻制度」,目前還有不同意見,後續仍要進入院會程序處理。媒體報導也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7月9日召集黨團協商,朝野支持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但相關配套仍遭提出疑慮。
所以不要一看到新聞就以為:「太好了!我以後手足完全沒份了。」
沒有那麼簡單。
情情先講第一個重點:刪除特留分,不等於刪除繼承權。
依現行《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順位還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沒有子女、沒有父母,也沒有立遺囑安排,兄弟姊妹仍然可能依法繼承。
真正要刪的是《民法》第1223條裡,兄弟姊妹可以主張「應繼分三分之一」的最低保障,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特留分。現行制度下,就算你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伴侶、照顧者、朋友或公益團體,兄弟姊妹在特定情況下還是可能跳出來主張特留分。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單身、不婚、無子女的人會很有感。因為真正照顧自己的人,未必是手足;但過去法律仍給兄弟姊妹一個最低保障,常常讓遺囑安排被打折。
法務部也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已不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型態,所以在6月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主軸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同時增訂配套,以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並保障弱勢手足。
但問題來了。
如果只刪掉兄弟姊妹特留分,完全不管配套,會不會產生新的不公平?
例如,有些手足真的長期照顧被繼承人,陪病、煮飯、跑醫院、幫忙處理生活大小事,甚至為了照顧家人放棄工作。結果一刪特留分,這些真正付出的人,如果沒有被遺囑照顧到,會不會反而什麼都拿不到?
所以法務部提出兩個配套。
第一個是「遺產酌給」。簡單講,如果兄弟姊妹生前受被繼承人繼續扶養,因為被繼承人過世後生活陷入困難,且沒有從遺囑取得相當財產,就可以請求法院酌給一部分遺產。
第二個是「特別貢獻制度」。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事業、財產維持增加,或療養看護有特別貢獻,未來可能在遺產分割時,把這份貢獻算進去。法務部預告草案也明確把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遺產酌給、增訂貢獻分制度列為修法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