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都更容獎大鬆綁!山哥:婚育宅不只要蓋出來,更要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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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2026/07/27 09:01更新於 2026/07/2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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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都更容獎大鬆綁!山哥:婚育宅不只要蓋出來,更要有人管
危老、都更容獎大鬆綁!山哥:婚育宅不只要蓋出來,更要有人管。(圖/M傳媒)

危老、都更容獎大鬆綁!山哥:婚育宅不只要蓋出來,更要有人管

文/群洋國際地產集團董事長 張惠山(山哥)

行政院於2026年7月16日通過《危老條例》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規劃取消危老條例落日限制,並透過容積獎勵,鼓勵民間在重建過程中提供婚育宅、社會住宅及社福設施。

我認為,修法方向值得肯定,但容積可以增加、房子可以蓋出來,真正困難的是:婚育宅完工後,究竟由誰負責招租、資格審查、修繕、管理費及住戶退場?

如果這些問題沒有先建立制度,未來可能出現房子捐了,地方政府卻接不住的情況。

危老應回歸建築安全

危老條例取消落日,讓老屋重建成為常態制度,方向正確。臺灣位處地震帶,許多老屋耐震、消防、管線及無障礙設施都已不符現代需求,不能因申請期限屆滿,就不再處理。

但危老與都更仍應維持不同定位。危老的核心是快速排除建築安全風險;都市更新則比較適合處理大範圍街區改善、公共空間與社宅供給。

如果把太多公共任務全部塞進小基地危老案,反而可能讓制度失去快速、單純的優勢。

小基地容積不能無限往上堆

依修法方向,500平方公尺、約151坪以下的小基地,容積獎勵上限將低於大型基地,希望鼓勵地主擴大整合。

這項設計有其必要。部分小基地危老案雖完成重建,卻形成又細又高的「竹筍房」,停車、日照、消防救災與公共空間都未必改善。

但政府不能只是降低小基地獎勵,也應提供鄰地媒合、估價、融資及整合輔導,協助地主把零碎基地整合成較合理的規模。

婚育宅最大的難題是分散管理

草案規劃,危老案捐贈婚育宅後,容積上限最高可能達基準容積1.45倍;都市更新案提供社宅或婚育宅,最高可能達2倍。

雙北土地價值高,新增容積較有機會支應捐贈成本,政策誘因也會比較明顯。

但危老基地通常較小,每個案件可能只捐回一、兩戶婚育宅。未來這些住宅散落在不同私人社區、不同樓層及不同管委會,管理成本可能比整棟社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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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負責管理費?設備壞了找誰?婚育資格改變後是否退租?房屋空置時由誰維護?這些問題都必須在容積核發前說清楚。

我主張建立全國一致的婚育宅管理平台,整合房源、資格審查、招租、租金、修繕與退場機制。

房子可以分散,但管理制度不能分散。

自主都更可以加速,但標準要公平

修法也規劃讓符合條件的自主都更案快速取得較明確的容積,並讓全案管理機構協助地主辦理整合、融資、估價及施工。

這有助解決自主都更缺乏專業人員、更新會成立後卻長期空轉的問題。

但審查不能只看實施者是不是自主更新會。如果建築規劃、公益回饋與安全標準相同,就應建立公開、客觀的快速審查條件,避免不同實施者受到不合理差別待遇。

全案管理機構原則上只收服務費、不分取房地,方向值得支持,但仍須建立資格、收費、履約保證、資訊揭露及利益衝突管理制度,避免地主從依賴建商,變成依賴另一個缺乏監督的機構。

山哥觀點:容積是手段,制度才是目的

我支持透過危老與都更修法加速老屋重建,也支持增加婚育宅與社會住宅。

但政策不能只計算增加多少容積、捐回多少戶房子。

真正要檢驗的是,新增容積是否加重交通與公共設施負擔;婚育宅是否位於有需求的地區;捐贈住宅品質是否合理;地方政府能否長期營運。

容積可以讓房子蓋得更高,但只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才能讓政策走得更遠。

這次修法不只要解決「怎麼蓋」,也必須一次回答「誰來管、怎麼住、如何長久維持」,否則婚育宅蓋得愈多,後續管理問題也可能愈大。

資料說明:行政院已通過危老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後續仍須經立法院審議。文中1.45倍及2倍為草案規劃的可能上限,並非已生效規定,也不代表所有案件均可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