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持續推動歷史街區保存與老屋再生工作,自2013年推動相關計畫以來,針對1971年底前興建的歷史老屋,已成功協助近200處完成修復與活化再利用,許多老屋透過修繕工程重新展現風華。115年度「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即將受理申請。為協助民眾了解補助內容及申請方式,文化局規劃於6月23日、24日及30日舉辦三場政策說明會,邀請屋主、社區團體及關心文化資產保存的民眾踴躍參與。
文化局局長黃雅玲表示,今年補助計畫共分為三大類別。其中「建物整修類」每案最高補助80萬元,協助歷史老屋進行修繕及空間活化;「規劃設計類」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提供建築調查、規劃設計等前期作業經費;「教育推廣類」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鼓勵立案團體於歷史街區辦理文化推廣、社區串聯及公共空間綠美化等活動,提升地方參與及街區活力。
計畫主持人、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曾憲嫻表示,老屋再生是貼近生活且具體實踐永續發展的重要方式。不只是保留建築外觀,更重視改善居住與使用機能,包括增加採光、改善通風、更新水電設備及進行結構補強等,透過修復既有建築,可減少拆除重建所產生的碳排放,也能讓舊有建材獲得再利用機會,落實循環經濟理念,讓歷史建築兼具文化價值與現代生活需求,實現文化保存與城市發展並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