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厝買賣文化發展協會日前召開會前交流會議,邀請中華企業策略永續發展學會創會理事長莊鈞翔博士,就生成式 AI 導入房地產新聞、影音、課程與社群經營後所衍生的法遵責任、內容風險與治理制度提出策略建議。莊鈞翔博士指出,當一個組織開始大量使用 AI 撰寫新聞、製作影片、設計教材、整理資料並經營社群時,AI 所帶來的問題便不再只是工作效率的提升,而是內容責任、資料責任與專業責任如何重新配置;未來房地產產業真正需要處理的,也不是單純學會如何使用 AI,而是建立一套可以被組織執行、被內部查核並由特定人員承擔責任的治理制度。
莊鈞翔博士表示,AI 雖然可以生成文字、圖片、聲音與影音,卻不會因為內容由機器協助產生,就使發布者免除事實查證、權利確認與專業注意義務。法律真正關注的,並不是內容究竟由誰撰寫,而是誰決定發布、誰使用該內容對外產生影響,以及發生錯誤或損害時,組織是否已經建立合理的審查與防止機制;因此,AI 可以協助工作,卻不能成為責任轉嫁的對象;企業與協會若把 AI 當成免責工具,反而可能在內容產量快速增加後,同步放大法律與信任風險。
以臺灣厝買賣文化發展協會未來規劃的新聞撰寫、影片製作、教育課程、社群內容與年鑑出版為例,莊鈞翔博士進一步說明,若 AI 在整理新聞時引用錯誤資訊、誤植數據,或對特定企業、品牌與個人作出未經查證的描述,可能涉及名譽侵害、媒體查證責任及民事損害賠償;若在房地產影片或短影音中生成不存在的公共設施、誇大建物條件、改造景觀,或使用未經授權的照片、音樂、聲音及人物肖像,也可能衍生廣告真實性、公平交易、著作權與人格權爭議。至於課程與教材製作,若直接引用他人內容、將學員或客戶資料輸入外部 AI 系統,或把屋主資訊、交易紀錄、契約內容及內部價格策略交由平台分析,則可能進一步涉及個人資料、營業秘密與專業資訊保護問題。
莊鈞翔博士認為,AI 法遵不能停留在「使用時要小心」的提醒,而必須轉化為具體流程。新聞發布前,應確認資料來源、人物姓名、數字、引述內容與事實基礎;影音製作前,應檢查圖片、音樂、聲音、人物肖像與素材授權,並避免生成足以誤導消費者的畫面;課程教材完成後,則應進行引用來源、著作權、個資遮蔽及專業內容審查。對於涉及法令、契約、房價、貸款、稅務、投資及交易風險的內容,更應保留個案差異與人工判斷,不宜直接將 AI 生成結果作為最終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