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房地產懶人包|兄弟姊妹一起繼承,想賣、想貸、想分開怎麼辦?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情情,我跟兄弟姊妹一起繼承一間房子,有人想賣、有人不想賣,卡了好幾年,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台灣很常見。持分房地產不是不能處理,而是一定要先弄清楚:你是哪一種共有、能不能自己賣、其他人有沒有優先購買權。
什麼是持分?
簡單說,就是一間房子或一塊土地,由好幾個人一起擁有。
例如你有三分之一持分,不代表某個房間、某一層樓就是你的。這個三分之一,是你對整間房子或整塊土地享有的權利比例,不是實際切出一塊給你。
共有分兩種
第一種叫「分別共有」。
每個人的比例都寫得很清楚,例如二分之一、三分之一。這種情況下,你原則上可以單獨出售自己的持分,也可以設定抵押權,不一定要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二種叫「公同共有」。
最常見的就是遺產還沒分割前,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這時候大家是一起擁有全部遺產,沒有誰可以直接說自己哪一部分能單獨處分。
公同共有原則上要全體同意,但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1等特殊規定時,也可能有例外。
自己的持分可以賣嗎?
可以。但你要注意,其他共有人對你的持分可能有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你要賣給外人前,通常要把價格、付款方式等條件正式通知其他共有人,讓他們決定要不要用相同條件買下來。
不能只在家族群組問一句「有人要買嗎?」就當作完成通知。
PS.如果是賣給共有人其中一人就不用通知其他共有人。
多數人同意,就能賣整筆房地嗎?
有可能。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如果共有人過半數,而且持分也合計過半數;或持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就可能依法處分整筆共有土地或建物。
但不是湊到比例就直接賣掉。
仍要依法通知其他共有人,並處理他們應得的價金。土地法第34條之1的程序很多,實際辦理前最好先請地政士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