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權力比屋主還大?養寵物、封陽台、裝充電樁都被擋 專家揭合法關鍵
M傳媒/綜合報導
買了房,卻發現很多事不是自己說了算?不少住戶入住社區後才發現,養寵物、陽台加裝窗戶、車位裝設電動車充電樁,都可能被管委會擋下,引發「管委會權力是不是太大」的討論。
有住戶不滿表示,房子是自己買的,車位也是自己的,為什麼連怎麼使用都要被管?但管委會則認為,集合住宅不是獨棟透天,住戶不能只顧自己方便,還要考量社區安全、公共空間、外觀一致、用電安全與其他住戶權益。
房產專家指出,管委會不是社區皇帝,但住戶也不是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社區管理的核心在於「共同生活」,只要行為涉及公共安全、共用部分、鄰居安寧或社區整體利益,就不能完全用個人財產權來主張。
最常見的爭議之一,就是社區能不能禁止養寵物。專家表示,若社區規約明確載明禁止飼養動物,住戶原則上就必須遵守;但如果規約沒有規定,只是管委會臨時公告「本社區禁止養狗、養貓」,法律基礎就較薄弱,不能單靠主委或管委會喜好決定。
不過,住戶飼養寵物也不是完全自由。如果寵物長期吠叫、便溺不清、影響公共衛生、攻擊住戶或占用公共空間,管委會仍可依社區規約或管理辦法要求改善。換句話說,社區不能亂禁寵物,但住戶也不能把飼養自由變成鄰居困擾。
另一項常見衝突,是陽台加窗或裝鐵窗。許多住戶認為陽台屬於自己使用範圍,裝窗戶只是為了防雨、防風、防小孩墜落,為何管委會可以禁止?專家指出,陽台、外牆、鐵鋁窗涉及建築外觀、消防逃生、違建疑慮與社區整體景觀,不是單純室內裝潢。
如果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明訂外牆、陽台、鐵鋁窗形式與顏色需統一,住戶就不能任意加裝,更不能外推、突出外牆或影響逃生安全。但若住戶是為了幼童、高齡長者防墜,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的安全設施,管委會也不宜只用「影響外觀」四個字全面封殺。
近年新興戰場則是電動車充電樁。電動車主常主張車位是自己的,裝充電樁是財產權;但管委會擔心線路需經過地下室天花板、管道間或電氣室,可能牽涉用電容量、消防安全、施工破壞與後續維修責任,因此常要求住戶不得自行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