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日前發生一起毒駕肇事案件!一名江姓男子駕小貨車載運瓦斯桶失控撞擊路自小客車,警方到場實施唾液快篩發現有毒品陽性反應,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重審。彰化地院今(8)日重開羈押庭結果大逆轉,裁准羈押。

江姓男子載10桶瓦斯毒駕鄉 民眾攔下報警,並已遭法院定羈押。翻攝畫面
彰化地檢署指出,江姓男子彰化縣某瓦斯行員工,以駕駛自小貨車運送瓦斯桶為業,5月30日上午10時許,駕駛貨車載運10桶大型瓦斯桶行經員林市萬年路,恍惚撞上路旁停放自小客車,經民眾發現將人車攔下報警。警到場觀察江姓男子神情恍惚,以唾液快篩檢測呈施用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車上查獲持有依托咪酯電子菸等物。被告解送本署檢察官複訊,檢察官以被告之供述、扣案電子菸、快篩呈施用毒品陽性反應等為據,並查其以駕車運送瓦斯桶為業近年卻反覆施用毒品,並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114 年)等前科,竟又罔顧毒駕危害性,再度施用毒品後載運危險物品等情,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之意識,諭知向法院施以預防性羈押。經法院裁定被告無保請回,本署立即提出抗告,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