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社宅換容積再加碼!內政部預告修法:最高1.8倍、優先供婚育家庭
M傳媒/綜合報導
婚育社宅政策持續推進,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在都市更新地區以外,若私人捐贈社會住宅供婚育家庭使用,容積獎勵上限將從現行1倍放寬至2倍,但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1.8倍。預告期為6月1日至8日,蒐集意見後將報行政院核定。
捐一得二上限1.8倍 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
現行規定下,在都更區外捐贈社宅可獲得最高1倍容積獎勵,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修正草案將容積獎勵提高至2倍為上限,總容積放寬至法定容積1.8倍。
官員說明,放寬目的是增加私人捐贈誘因,但實際核給倍數仍由各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因地制宜,考量公共設施容受力、基地周邊交通等因素審查決定,並非一律給到上限。
捐贈社宅優先供婚育家庭 盼減少標籤化
根據草案,透過容積獎勵取得的社宅,應優先提供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使用。內政部表示,此舉希望能提高私人捐贈意願,同時減少特定族群入住社宅可能產生的標籤化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