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屋主在外地「託母賣房」!簽約少做1件事 購屋小白恐慘賠

合作媒體M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7/08 09:17更新於 2026/07/08 12:11
獨家/屋主在外地「託母賣房」!簽約少做1件事 購屋小白恐慘賠
獨家/屋主在外地「託母賣房」!簽約少做1件事 購屋小白恐慘賠。(圖/M傳媒)

獨家/屋主在外地「託母賣房」!簽約少做1件事 購屋小白恐慘賠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買房動輒上千萬元,最怕不是價格談不下來,而是簽約時「人不對、權限不清、錢匯錯」。近期有購屋族在網路求助,表示看上一間房子,仲介說屋主人在外縣市,已委託母親代為處理簽約事宜,甚至價金也要由母親代收。仲介強調「有代理授權書,放心啦」,但買方家人從未遇過這種情況,擔心一旦文件不完整,最後錢付了、房子卻買不到。

M傳媒提醒,屋主本人不到場、由親屬代理出售房屋,在實務上不是不可以,但買方一定要確認三件事:代理人有沒有權限賣、能不能收錢,以及錢有沒有進履約保證專戶。

關鍵第一步,是授權書不能只寫「全權處理」。

依《民法》第534條規定,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原則上得為委任人處理事務,但不動產之出賣或設定負擔,須有特別授權。也就是說,不動產買賣不是一句「我媽可以代表我」就能處理,授權書內容必須明確寫出代理人有權代為出售特定不動產、簽署買賣契約、辦理過戶及相關文件。

若代理人沒有合法授權,依《民法》第170條,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名義所做的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本人不生效力。白話說,這不是單純「事後補文件就一定沒事」,而是買方會陷入契約效力不確定的風險;如果屋主本人事後不承認,買方可能面臨交易破局、款項返還、違約責任與訴訟爭議。

法務部函釋也曾指出,代理人以本人名義所為的買賣契約,必須在授權範圍內,才屬於有權代理;若代理行為與授權期間或授權內容不符,仍須由本人事後承認,才會對本人發生效力。

因此,買方簽約前一定要看授權書正本,不要只看影本、照片或仲介口頭轉述。授權書內容至少應載明屋主姓名、代理人姓名、房屋標的、授權事項、授權期間、是否可代簽買賣契約、是否可代辦過戶、是否可代收價金,以及授權人親簽或印鑑相關證明。

至於授權書形式,實務上大致可分為公證或認證授權書、海外授權書,以及一般私下簽署授權書。並不是沒有公證就一定無效,但公證或認證文件通常能降低本人簽名真偽、授權意思與文件日期的爭議。如果屋主在海外,則應透過我國駐外館處辦理相關文書驗證或認證程序,避免日後買方無法證明授權真實性。

第二個重點,是視訊確認可以做,但不能取代授權書。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若屋主本人確實無法到場,買方可以要求簽約當天由地政士、仲介、買賣雙方代理人在場,與屋主本人視訊確認。視訊時應請屋主出示身分證件,逐一確認房屋標的、成交總價、付款方式、點交日期、代理人身分與授權內容,並全程錄影保存。這類視訊紀錄在日後發生爭議時,可以成為輔助證據。

但M傳媒提醒,視訊確認不是萬靈丹。真正的法律核心仍是授權內容是否明確、文件是否真實、代理行為是否在授權範圍內。若授權書本身有問題,只靠視訊通話,仍可能無法完全排除風險。

第三個重點,是價金不要匯入私人帳戶。

原文案例中最讓人警覺的是,價金疑似要匯入母親帳戶。即使授權書明確載明代理人可代為受領價金,買方仍不應輕易把大筆款項匯入代理人私人帳戶。標準做法應是使用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專戶或價金信託機制,讓買賣價金透過第三方控管,待產權移轉、抵押權塗銷、稅費代繳、點交條件完成後,再依約撥款。

履約保證的功能,不是讓買方完全不用查文件,而是降低「錢出去、權利沒進來」的風險。若仲介或賣方堅持要求買方把價金匯入屋主母親、屋主本人或任何私人帳戶,買方就應提高警覺,暫緩付款並請地政士或律師審查。

買方還要注意,代理人能不能簽約,和能不能收款,是兩件不同的事。授權書如果只寫「代為簽約」,未必當然包含「代為受領價金」;若代理人要代收款項,授權書最好明確寫出代收價金、收受票據、辦理履保撥款及相關交付事項,避免日後屋主主張代理人無權收款。

M編建議,遇到屋主本人不到場、由親屬代理出售時,買方至少要做六件事。

第一,要求查看授權書正本,確認是否載明特定不動產、出售、簽約、過戶及收款權限。第二,確認授權期間是否涵蓋簽約與過戶日期。第三,要求屋主本人視訊確認,並全程錄影存證。第四,所有價金進入履約保證專戶或價金信託,不匯私人帳戶。第五,請地政士核對權狀、謄本、身分資料、印鑑證明與授權文件。第六,在買賣契約中明確約定若代理權有瑕疵、授權不實或本人拒絕承認時,價金返還、違約責任與損害賠償由誰負擔。

另外,即使是代理交易,賣方本人仍是契約當事人。房屋若有漏水、壁癌、結構或其他瑕疵,仍可能涉及出賣人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4條規定,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在危險移轉時,無滅失或減少價值、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的瑕疵;買受人也可能依規定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M編觀點:

屋主託母親賣房,不一定是詐騙,也不一定不能買。真正的問題不是「媽媽能不能代理」,而是授權有沒有寫清楚、本人有沒有確認、價金有沒有被安全控管。

購屋小白最怕聽到一句:「放心啦,大家都這樣做。」但房地產交易不是靠放心,是靠文件、流程和金流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