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3.0防弊總體檢:堵住人頭戶、轉租 這三個制度缺口仍待補
文/中華民國不動產金融知識發展協會理事長 呂崑富(富哥)
青安3.0將於2026年8月1日上路,新增年齡、所得與房屋總價門檻,並維持限貸一次、自住切結及貸後查核,希望把優惠資源留給真正有自住需求的家庭。
富哥認為,新制比過去進步,但防弊不是多設幾條門檻就完成。從貸款實務來看,青安3.0堵住了一部分漏洞,卻仍有幾道門沒有關好。
為什麼青安一定要加強防弊?
財政部統計,截至2026年5月底,公股銀行累計追回1萬864件青安貸款的利息補貼,金額約2億5,146萬元,其中以舊青安案件為大宗。違規態樣包括貸後出租、人頭戶及營業使用等。
需要釐清的是,「轉租占近九成」是第一波查核1,502件案件的結果,不能直接套用到全部1萬多件追回案件。第一波之後,各波查核範圍與違規結構並不完全相同。
監察院調查也發現,2023年至2025年間,新青安借款人年所得超過400萬元者有1,722人,年所得超過200萬元者約1萬3,382人。另從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部分案件中,發現176名借款人是無年收入學生,但其中並非全部都是人頭戶;經比對,該批案件有8件出現貸後轉租違規。
這些數字說明,舊制度確實存在資源錯置問題,但也不能因為申貸人是學生或高所得者,就直接認定詐貸。銀行仍須依保證人、收入來源、信用條件及實際自住情況逐案判斷。
三道防線:貸前設門檻、貸中管用途、貸後抓違規
青安3.0新增三項資格條件:申貸時未滿50歲,且年齡加核貸年限不得超過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不得超過200萬元;購屋鑑價與買賣總價均須符合區域上限。
台北市總價上限為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2,500萬元,其餘縣市2,000萬元。一般戶最高貸款1,000萬元,新婚兩年內家庭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最高1,500萬元。
貸款過程仍須由公股銀行依授信5P原則,檢查借款人條件、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及授信展望。核貸後則透過自住切結、聯徵資料、建物謄本、租賃與跨部會資料勾稽,確認是否轉租、營業或出現其他違規使用。
經確認違規後,銀行可以停止優惠、追回自違規事實發生日起的補貼利息,並重新調整貸款條件。
缺口一:只看個人所得,沒有真正排除高資產族
青安3.0的200萬元門檻,只計算借款人本人所得,不是夫妻合計的家戶所得,也沒有設定存款、股票或其他資產上限。
這樣可以避免夫妻結婚後反而因所得合併而失去資格,卻也留下明顯缺口。夫妻兩人各自年收190萬元,家庭所得合計380萬元,仍可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名下擁有大量金融資產,但當年度所得不高者,也不一定會被排除。
富哥認為,所得門檻可以維持個人計算,但應搭配合理的資產檢核或高額自備款資金來源查核。否則這套排富機制,只能說排了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