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滿18歲「轉大人」 房屋稅竟藏省錢密技!四戶通通適用1.2%優惠稅率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民法成年年齡自2023年起下修至18歲後,許多人只注意到投票權、簽約等權益變化,卻忽略了一項與荷包息息相關的「隱藏版節稅密技」子女滿18歲後,名下房屋可獨立計算自住戶數,有機會讓全家房屋稅大幅下降。
自住優惠稅率1.2% 與非自住最高差3倍
根據《房屋稅條例》,房屋若符合自住要件,可適用最優惠的1.2%稅率;若不符合自住規定,則須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稅率落在2.4%至3.6%之間。兩者相差最高可達3倍。
要適用自住優惠稅率,房屋必須同時符合三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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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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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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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關鍵就在第三點「未成年子女」 這四個字。
成年子女獨立計戶 四戶通通可享優惠
過去子女未滿20歲時,其名下房屋須與父母合併計算,全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只能有3戶適用自住優惠稅率。一旦超過3戶,第4戶以上就只能按2.4%甚至3.6% 的非自住稅率課稅。
但自2023年1月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只要子女年滿18歲,其名下房屋即可獨立計算自住戶數,不再與父母合併計算。
舉例來說:
小林與配偶名下共有3間房屋,女兒名下另有1間房屋。在女兒未滿18歲時,全家合計4戶,僅3戶可適用1.2%自住稅率,另1戶須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稅。
當女兒年滿18歲後,其名下房屋可獨立計算,不再併入父母名下。若各戶均符合自住要件,4戶房屋皆有機會適用1.2%自住優惠稅率。
3月22日前申請 當年度才能適用
稅務局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必須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申請期限為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前,即3月22日前完成申報,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報者,只能從次年度起適用。
以今年剛滿18歲的子女為例,若名下持有符合自住要件的房屋,最晚必須在2027年3月22日前提出申報,2027年度的房屋稅才能適用1.2%優惠稅率。
M觀點
子女滿18歲「轉大人」,不只是法律身份的改變,更可能為全家省下可觀的房屋稅負。
這項節稅權益不需要修法、不需要申請複雜手續,關鍵只在於「主動申報」 。若家中有年滿18歲子女且名下持有房屋,建議儘速檢視是否符合自住要件,並在3月22日前完成申報,以免錯失節稅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