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自住優惠1% vs 非自住3.2%差3倍!房東:沒做這件事,稅金直接漲3.2倍!
【日盈不動產|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
房屋稅2.0上路後,自住房屋稅率出現明顯差異。新北市政府提醒,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且符合相關條件者,116年期房屋稅最低可適用1%優惠稅率,新北市約有59萬戶受惠。
但如果沒有完成戶籍登記,或未申報自住,即使名下只有1戶房屋,也可能被課徵最高3.2%的非自住房屋稅率,稅負相差超過3倍!日盈不動產小編提醒房東們,這點千萬要留意,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適用1%優惠稅率四大要件
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民眾的稅負,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坐落於新北市的房屋,如符合以下四項要件,116年期房屋稅即可適用最低1%的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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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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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已完成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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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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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現值在232萬2,200元以下
稅捐處指出,目前新北市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232萬2,200元以下者,約有59萬戶可適用1%優惠稅率。若自住房屋現值超過上述標準,雖無法適用1%稅率,仍可按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較非自住稅率仍具節稅效果。
日盈不動產小編特別提醒房東三大重點!
重點一:有出租,就沒有1%!
只要房屋有出租行為,就不符合「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要件,無法適用1%優惠稅率。日盈不動產小編提醒,如果房東將房屋出租,無論是一般租賃還是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都屬於「有出租事實」,稅率就會從1%跳到1.5%~3.2%不等。
重點二:戶籍登記要記得遷入!
只持有1戶房屋還不夠,必須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優惠。很多房東買了新房卻忘記遷戶籍,結果被課徵非自住稅率,稅金直接暴漲。日盈不動產小編呼籲房東們,簽約交屋後第一件事:遷戶籍!
重點三:申請期限是116年3月22日!
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的民眾,必須在116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報,116年期房屋稅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報,須自下一期才能適用,錯過就要多等一年!
非自住最高課3.2% 稅負差超過3倍!
稅捐處也提醒,若房屋尚未完成戶籍登記,或未辦理自住申報,即使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也可能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適用最高3.2%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約為1%優惠稅率的3.2倍!
| 房屋類型 |
稅率 |
舉例(房屋現值100萬) |
| 單一自住(符合優惠) |
1% |
年繳1萬元 |
| 自住(超過現值門檻) |
1.2% |
年繳1.2萬元 |
| 非自住(未申報/未設籍) |
最高3.2% |
年繳3.2萬元 |
給房東的三大行動建議
日盈不動產小編最後給房東們三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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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戶籍是否遷入:買房後記得將戶籍遷入,這是適用自住優惠的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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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房屋現值:檢視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是否超過232萬2,200元,若超過,稅率為1.2%而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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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是否完成申報:若房屋一直以來都是自住但從未申報,請務必在116年3月22日前完成申報,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小編總結:
「1%優惠稅率不是自動生效,沒申報、沒設籍,稅金直接漲3.2倍!房東們快檢查戶籍和稅單,別讓辛苦錢多繳給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