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車肇逃還想脫身 嘉檢祭新制羈押2嫌

合作媒體墨新聞報導
發佈於 2026/06/08 11:05更新於 2026/06/08 11:41
毒駕撞車肇逃還想脫身 嘉檢祭新制羈押2嫌
毒駕撞車肇逃還想脫身 嘉檢祭新制羈押2嫌。(圖/墨新聞)

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為保障國民安全,貫徹毒駕「零容忍」立場,嘉義地檢署落實臺高檢「全國遏止毒駕危害專案」。自115年5月26日臺高檢通函各地檢署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以來,該署嚴密執法,日前針對涉毒駕肇逃且反覆吸毒上路之郭姓等7名被告,爰引同月15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新制聲押,均順利獲裁准。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圖/翻攝嘉義地檢署臉書

嘉義地檢署表示,然毒駕危害不止,本轄再度發生兩起無視公共安全之惡性案件: ⑴劉姓被告毒駕肇逃案:劉男施用安非他命後,於本月6日晚間駕車連環撞擊多台汽機車後棄車逃逸,佯稱不適前往分局求助,遭被害人當場揭穿,警方隨後搜出毒品咖啡包。⑵李姓被告毒駕案:李男施用依托咪酯後,於7日上午騎車上路,因形跡可疑遭警攔查,當場扣得依托咪酯菸彈及電子煙。值班檢察官訊問後,審酌被告現場查獲毒品,且經比對其反覆吸毒紀錄,顯見其吸毒後已無法安全駕駛,卻仍執意上路並造成連環撞擊,具高度危險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嘉義地檢署指出,為避免其再次成為「道路未爆彈」,檢察官當即引據刑訴法新制,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檢方精準舉證並力陳再犯高風險,獲法院裁定將劉男、李男均聲押獲准。該署將秉持「從嚴速辦、積極羈押」方針,凡符合要件者一律從嚴追訴,絕不寬貸,捍衛用路安全。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毒駕撞車肇逃還想脫身 嘉檢祭新制羈押2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