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增貸500萬給媳婦買房,可以避贈與稅嗎?情情代書:不是寫借款就沒事,這個也要站得住

合作媒體M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6/28 13:16更新於 2026/06/28 13:53
婆婆增貸500萬給媳婦買房,可以避贈與稅嗎?情情代書:不是寫借款就沒事,這個也要站得住
婆婆增貸500萬給媳婦買房,可以避贈與稅嗎?情情代書:不是寫借款就沒事,這個也要站得住。(圖/M傳媒)

婆婆增貸500萬給媳婦買房,可以避贈與稅嗎?情情代書:不是寫借款就沒事,這個也要站得住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有民眾詢問:「婆婆想用自己名下的房子貸款500萬元出來,給媳婦當買新房頭期款。之後婆婆名下的房貸,由媳婦每個月負責還款。這樣會有贈與稅問題嗎?是不是可以避免贈與稅?」

先說結論:這種安排不是不能討論,但一定要非常小心,因為它同時牽涉三件事:銀行貸款用途、購屋資金來源,以及贈與稅認定。

第一個問題,是銀行貸款用途

如果婆婆是用名下房屋辦理增貸、轉增貸,或動用理財型房貸,銀行通常會要求說明資金用途。這類貸款可以用在裝修、週轉、整合債務或其他銀行核准用途,但不能用來規避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

也就是說,如果申請時資金用途寫的是裝修或生活週轉,實際上錢卻流向媳婦買房頭期款,銀行日後查核金流時,可能會認定資金用途不符。

很多人以為:「錢先進婆婆帳戶,再匯給媳婦,應該就沒關係吧?」其實銀行看的是實質資金流向,不是只看中間轉了幾手。若實際用途是補購屋自備款,尤其是購買受央行信用管制的不動產,就可能踩到貸款用途違規或切結不實的風險。

第二個問題,是贈與稅

贈與稅看的重點,不是這500萬元是不是婆婆自己存款,也不是這筆錢是不是從銀行貸出來,而是媳婦有沒有無償取得這500萬元的利益。

如果婆婆將500萬元匯給媳婦,媳婦拿去買自己名下的新房,國稅局可能會認定這是婆婆對媳婦的現金贈與。目前每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若一次給500萬元,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就可能產生贈與稅申報與課稅問題。

第三個問題,是「媳婦幫婆婆還房貸」能不能證明不是贈與

很多家庭會說:「可是媳婦之後每個月會幫婆婆繳貸款,所以這不是贈與,是借款。」

情情要提醒,這句話不是不能主張,但不能只靠口頭說。因為銀行借款人如果是婆婆,法律上欠銀行錢的人就是婆婆。媳婦幫忙繳婆婆的貸款,不會自動等於媳婦在償還婆婆借給她的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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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主張這是借款,就要做出真正的借款樣子。

實務上至少要有正式借款契約,內容要寫清楚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期限、每月還款金額、是否計息、逾期如何處理。婆婆匯款給媳婦時,匯款摘要可註明「借款」。媳婦每月還款時,建議不要直接代繳婆婆的銀行貸款,而是匯款給婆婆,註明「償還借款」,再由婆婆自行繳納自己的房貸。

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金流要乾淨

若媳婦直接幫婆婆繳銀行貸款,將來要說明時,容易變成「媳婦替婆婆清償債務」或「家庭間資金往來」,不一定能清楚證明這是在償還當初那筆500萬元借款。若沒有借款契約、沒有固定還款、沒有利息或合理清償計畫,國稅局仍可能認為這是假借款、真贈與。

另外,買新房時,銀行也可能要求說明頭期款來源。若媳婦帳戶突然多了500萬元,銀行、代書或承辦單位可能會請買方提出資金來源證明。這時候如果只是說「婆婆借的」,但文件與金流不完整,後續就容易卡住。

情情提醒,不要只想「怎麼避贈與稅」,要先確認整體架構合不合規。

如果本質是婆婆要送媳婦500萬元,那就應該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若金額超過免稅額,就依法計算稅負。

如果本質是婆婆借錢給媳婦,那就要做成真借款、真還款、真契約、真金流,不能只用一張借據包裝。

如果資金來源是婆婆房屋增貸或理財型房貸,那還要先確認銀行核准用途是否允許這樣安排,不能申請時說一套,實際使用又是另一套。

情情總結:

婆婆增貸500萬元給媳婦買房,不是「貸款來的錢」就不會有贈與稅,也不是「媳婦幫忙還房貸」就一定能避開贈與認定。

稅務看的是媳婦是否無償取得利益;銀行看的是貸款資金是否依核准用途使用;購屋端看的是頭期款來源能不能說清楚。

買房前先時請地政士幫忙檢視。不要等到房子簽約了、錢匯了、貸款送件了,才發現原本想省稅,最後變成補稅、補件,甚至被銀行要求說明資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