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催先下斡旋再談貸款?姐妹年薪95萬元想貸1,000萬 專家:先做好三件事再決定
M傳媒/記者綜合報導
「銀行是不是一定要等下斡旋後,才願意幫忙估價?」
彰化縣和美鎮一名讀者向M傳媒反映,她與妹妹合計年薪約95萬元,近期看上一間屋齡近20年的中古透天,希望申請約1,000萬元房屋貸款。由於擔心銀行貸款成數不足,因此希望在出價前先了解銀行對房屋的初步估值及自身貸款能力。
不過,她表示,向房仲提出協助詢問銀行的需求後,對方多次表示需待確定購買、甚至下斡旋後再處理,讓她擔心若貸款條件不如預期,恐面臨資金缺口。
下斡旋前,可以先了解貸款能力嗎?
針對不少首購族的疑問,實務上,是否能在下斡旋前先了解貸款條件,仍須視銀行、案件及合作流程而定。
受訪的房仲及金融實務人士表示,目前部分銀行可先依買方提供的財力資料,以及房屋基本資訊,進行初步貸款評估或預審,協助了解可能的貸款條件及銀行對標的物的初步估值。
不過,初步評估並不等同正式核貸,也不代表最終鑑價結果。實際貸款金額、貸款成數及核准條件,仍須待銀行正式受理案件、完成估價及授信審查後才能確定。
因此,若買方對資金規畫較為謹慎,可主動向往來銀行詢問是否提供貸款預審或初步評估服務,也可請仲介或代書協助了解相關流程。
年薪95萬元貸款1,000萬元 應先評估還款能力
依讀者提供資料,姐妹兩人年薪合計約95萬元,平均每月收入約7.9萬元。
若以貸款1,000萬元、30年期、利率約2.5%試算,每月本息攤還金額約3.95萬元,占家庭月收入約五成。
雖然銀行個案審核時,會綜合考量收入、負債、信用紀錄、擔保品及其他財務狀況,不同銀行的授信標準也可能有所差異,但房貸仍屬長期負擔,購屋前應充分評估家庭現金流及未來收入變化,避免影響日常生活及財務安全。
房貸不是依成交價,而是依銀行核定價值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核貸時,不一定以成交價格作為貸款計算基礎。
銀行通常會依照自身估價制度、區域行情、屋齡、建物條件、市場交易資料等因素,綜合評估擔保品價值,再決定最終貸款金額及貸款成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