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囑取得土地規定大不同!漏掉這件事無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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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 2026/07/16 08:20更新於 2026/07/1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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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囑取得土地規定大不同!漏掉這件事無法過戶
繼承、遺囑取得土地規定大不同!漏掉這件事無法過戶。(圖/M傳媒)

繼承、遺囑取得土地規定大不同!漏掉這件事無法過戶

M傳媒/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依遺囑取得土地和繼承一樣,不用申報土增稅。台南稅務局提醒,因繼承取得土地、依遺囑將土地遺贈給指定受遺贈人,雖然同樣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否須申報的規定並非相同,民眾要特別留意,以免搞混受罰。

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遺贈土地所有權移轉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解釋,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屬於法定繼承,可免徵土增稅;但遺贈則是遺贈人生前預立遺囑,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無償贈與特定受遺贈人,法律性質並非繼承,因此仍須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土增稅。

財稅局說明,受遺贈人並不會在繼承開始時就直接取得土地所有權,而是必須先完成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將土地移轉給受遺贈人。因此,實務上可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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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稅務局核發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並完成查欠程序後,即可向地政機關同時辦理繼承登記及遺贈登記,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

為什麼遺贈不用繳稅卻仍須申報? 依《土地稅法》第30、31條規定,遺贈土地之前次移轉現值及申報移轉現值,均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因兩者時間點相同,計算後無漲價數額而免納土地增值稅,但仍必須完成申報程序,並取得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才能持憑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稅務局提醒,遺贈與繼承雖然都可免徵土增稅,但兩者適用規定及辦理程序並不相同,其中遺贈仍須完成土增稅申報,若誤以為免稅就不用申報,可能影響後續登記作業,民眾辦理前可先向稅務機關洽詢,以免耽誤土地移轉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