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囑取得土地規定大不同!漏掉這件事無法過戶
M傳媒/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依遺囑取得土地和繼承一樣,不用申報土增稅。台南稅務局提醒,因繼承取得土地、依遺囑將土地遺贈給指定受遺贈人,雖然同樣免徵土地增值稅,但是否須申報的規定並非相同,民眾要特別留意,以免搞混受罰。
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遺贈土地所有權移轉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解釋,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屬於法定繼承,可免徵土增稅;但遺贈則是遺贈人生前預立遺囑,將部分或全部土地無償贈與特定受遺贈人,法律性質並非繼承,因此仍須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土增稅。
財稅局說明,受遺贈人並不會在繼承開始時就直接取得土地所有權,而是必須先完成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將土地移轉給受遺贈人。因此,實務上可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共同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土增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