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劉姓女子因不滿同社區住戶在LINE群組發言,竟在住戶群組內接連以「去你X的」、「你是什麼爛貨」、「賤」、「白癡」等字眼辱罵對方,遭提告妨害名譽。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劉女涉犯公然侮辱罪,因她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依法以簡易判決處罰金新台幣8,000元,得易服勞役。

▲社區住戶因LINE群組發言爆發口角,女子連續以侮辱性字眼辱罵鄰居,遭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劉女與被害人同為高雄市楠梓區某大樓社區住戶,2025年7月12日晚間,劉女因不滿對方在社區LINE住戶群組中的發言,在群組內接連傳送多則侮辱性訊息,包括「去你X的你說什麼幹話」、「你什麼東西」、「你是什麼爛貨」、「賤」、「只會耍賤嘴」、「真是白癡」等內容,群組屬特定多數人可共同閱覽,已足以貶損對方名譽及社會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