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公寓裝電梯卡關違建 市府祭鐵腕「優先拆除」
【綜合報導】
為推動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打造高齡友善居住環境,台北市政府近日祭出鐵腕政策。若既存違章建築阻礙增設電梯,經協調仍未拆除,即使屬於1994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也將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內湖案例成功拆除
近日,內湖區文德路一處老公寓增設電梯案,原訂由建管處執行強制拆除,但違建所有人在期限前自行完成拆除,順利騰出施工空間,讓老舊公寓可以增設電梯。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為解決老舊公寓加裝電梯遭違建阻礙的問題,市府已建立專案處理流程。若增設昇降機案件因既存違建受阻,經「台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調處未達成共識,或達成協議後仍未依期限自行拆除違建,市府將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辦理,列為優先查報拆除案件,直到完成拆除為止。
既存違建不再豁免
建管處指出,即使是1994年12月31日前興建的既存違建,只要妨礙老公寓增設電梯,也不再因既存違建身分而排除拆除,藉此排除施工障礙,加速改善老舊住宅無障礙環境。
這項政策屬於台北市長蔣萬安推動「都更8箭」中的「電梯加碼辦」,針對過去常因一樓違建卡關的情況,市府明確表態,若協調後仍拒不配合,將列為優先查報拆除對象,加速排除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