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自撞台中BRT站遭聲押獲准 中檢:毒駕羈押新制已裁准32件

合作媒體賴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6/16 22:10更新於 2026/06/16 23:46
毒駕自撞台中BRT站遭聲押獲准 中檢:毒駕羈押新制已裁准32件
毒駕自撞台中BRT站遭聲押獲准 中檢:毒駕羈押新制已裁准32件。(圖/賴傳媒)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張哲維/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15日下午行經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與玉門路口時,自撞BRT公車站。警方到場處理時,查獲疑似含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全案移送偵辦。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認定李男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毒駕風險,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表示,李姓被告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灣大道與玉門路口時失控撞上BRT公車站,警方除在車內查獲已使用完畢的疑似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外,相關檢測結果也呈現陽性反應。

檢方指出,案發地點鄰近東海大學、台中榮民總醫院及台灣大道主要幹道,屬於人車往來頻繁的重要公共區域,事故不僅危及用路人安全,也對候車民眾及公共運輸設施造成潛在威脅,因此符合台中檢警先前研商的八大重點毒駕類型及預防性羈押要件。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檢署進一步表示,自今年5月27日起至6月16日止,檢察官依據毒駕案件的犯罪嫌疑程度、再犯風險及對公共安全的危害性進行審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32件毒駕案件,展現打擊毒駕犯罪的決心。

中檢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尤其發生在市區幹道、校園、醫療院所及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更具高度公共危險性。未來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等強制處分措施,防止毒駕再犯,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