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張哲維/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15日下午行經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與玉門路口時,自撞BRT公車站。警方到場處理時,查獲疑似含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全案移送偵辦。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認定李男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毒駕風險,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表示,李姓被告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灣大道與玉門路口時失控撞上BRT公車站,警方除在車內查獲已使用完畢的疑似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外,相關檢測結果也呈現陽性反應。
檢方指出,案發地點鄰近東海大學、台中榮民總醫院及台灣大道主要幹道,屬於人車往來頻繁的重要公共區域,事故不僅危及用路人安全,也對候車民眾及公共運輸設施造成潛在威脅,因此符合台中檢警先前研商的八大重點毒駕類型及預防性羈押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