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宅三法齊發!政院祭容積獎勵大放送 捐1坪最高換2坪 建商誘因來了
M傳媒/綜合報導
婚育社宅政策修法加速啟動,行政院決定「三箭齊發」,透過《都市計畫法》、《危老條例》、《都更條例》三項法令修正,增加建商誘因,以快速取得婚育宅房源。近期婚育宅三法將提至行政院會拍板定案。
第一箭:都更區外捐贈,捐1坪最高換2坪
內政部1日已預告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現行都更地區以外捐贈社宅,容積獎勵以1倍為上限,且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正放寬至容獎2倍為上限,但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8倍。
行政院政委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表示,意思是「捐1坪婚育宅,這1坪免計入容積,政府額外再給予2坪容積獎勵」,可讓建商多蓋房子拿去賣,對建商相當有誘因。
第二箭:危老條例修法,額外疊加15%容獎
政院日前已審議《危老條例》修正案。明訂重建計畫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重建範圍內無償捐贈給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住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另給予最高疊加15%容積獎勵。
目前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上限為法定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這次修法等於在原有容獎外,再額外疊加15%,對危老案參與意願有明顯提升作用。
第三箭:都更條例修法,突破1.5倍上限到2倍
內政部上周四(4日)已將《都更條例》修法呈報政院審議。目前《都更條例》獎勵後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法放寬上限到2倍。
知情人士強調,要突破1.5倍到2倍之間的建商,須將新增容獎拿來作捐贈婚育宅,未來會在施行細則訂獎勵辦法。捐贈部分免計容積,相當於捐1坪婚育宅可額外獲得1.5坪容積獎勵。六都標準略低於台灣省,主要考量六都房價較高、土地價值差異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