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前財務出問題該解約嗎?賣厝阿明:貸款沒問題就先交屋出租,用租金買時間
文/賣厝阿明知識+
最近有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社團發問,表示自己買了一間台中西屯僑光大學附近、總價約2000萬元的房子,預計房貸約1500萬元。原本打算自住,但因為個人財務出現狀況,可能交屋後就要賣掉,擔心不知道多久才能脫手,也不知道會不會賠售。
他試算兩種房貸方案:一種是綁約,寬限期3年,每月約繳3.5萬元,若三年內提前清償,會有提前清償違約成本;另一種是不綁約,每月利息約4.5萬元,但沒有提前清償違約金。若12個月賣掉,綁約估約86萬元,不綁約約55萬元;若24個月賣掉,綁約約129萬元,不綁約約109萬元;若36個月賣掉,綁約約171萬元,不綁約約162萬元;若拖到48個月,綁約約162萬元,不綁約約213萬元。
阿明先講結論:這題不能只看「銀行利息+提前清償成本」,更不能一慌就急著解約。既然都已經走到交屋階段,如果貸款沒有問題、交屋資金也準備得出來,而且房子有出租市場,建議先交屋,再出租,用租金補貼房貸,邊走邊賣邊看。
為什麼?因為解約是一次性認賠,沒有緩衝。
總價2000萬元的房子,如果跟建商解約,違約金若抓10%,就是200萬元;若抓15%,就是300萬元。這筆錢一旦付出去,就是乾乾淨淨的損失,沒有房子、沒有租金,也沒有等市場回溫的機會。若建商願意談到100萬到150萬元內,那可以認真考慮停損;但如果建商堅持200萬到300萬元,就不能只用恐慌心態決定。
這時候,租金收入就是關鍵。
台中西屯僑光大學附近,有學生、上班族、逢甲生活圈與租屋需求。如果產品條件不要太差,交屋後出租並非完全沒機會。假設租金抓每月2.5萬到3.5萬元,實際持有壓力會比想像中低很多。
若採綁約方案,寬限期每月約繳3.5萬元。租金若收2.5萬元,每月實際自付約1萬元;租金若收3萬元,每月自付約5000元;租金若收3.5萬元,等於幾乎打平房貸利息。
若採不綁約方案,每月利息約4.5萬元。租金若收2.5萬元,每月自付約2萬元;租金若收3萬元,每月自付約1.5萬元;租金若收3.5萬元,每月自付約1萬元。
這樣一看就很清楚:如果租得出去,房子不是每月硬燒3.5萬或4.5萬,而是扣掉租金後,看你每月還要補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