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記者爆料網 爆料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一處設有連鎖健身房的社區大樓地下停車場,日前傳出汽車爆胎占用車道糾紛。針對日前有媒體報導稱車主「拒絕移車、要求管委會先賠償」,當事賓士車主投訴《記者爆料網》駁斥該說法,澄清自己從未提出「先賠錢才移車」的訴求,並指控管委會事後不聞不問,還動用媒體進行公審,令他倍感無奈。
車主還原事發經過:壓到地上釘子爆胎 留在原地的目的是保存現場
據了解,該名賓士車主於本月16日晚間8時許,駕駛紅色賓士離開位於台中黎明路上的連鎖健身房地下停車場時,疑似輾壓到車道上的突起釘子導致左前輪爆胎。車主表示,事發當時健身房稱該車道係與社區管委會共同負責,並建議他找熟識業者拖吊。
車主指出,由於爆胎位置於私人土地且有相關爭議,為避免後續責任釐清困難,當下決定將車輛停放在爆胎原處保存現場,並開啟雙黃警示燈、拍照存證。經諮詢律師後確認現場車輛狀況不致於完全阻礙其他車輛進出,合法且不構成強制罪;隨後他也主動前往警局備案,惟警方表示私人土地糾紛無法直接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