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單月3件A1奪4命!高雄分局長遭拔官 交通局卻免究責?掀警界不平

合作媒體賴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7/09 02:41更新於 2026/07/09 03:33
評論/單月3件A1奪4命!高雄分局長遭拔官 交通局卻免究責?掀警界不平
評論/單月3件A1奪4命!高雄分局長遭拔官 交通局卻免究責?掀警界不平。(圖/賴傳媒)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湖內分局短短一個月內接連發生3件A1死亡車禍、造成4人喪命,分局長隨即遭到調職,展現市府、警局對重大交通事故「究責」的態度。然而,人事異動固然容易向外界展現決心,但真正的問題是,交通安全的責任,真的只在警方身上嗎?


▲湖內分局轄區單月3起A1事故,分局長遭調職。圖為路竹區自小客撞機車釀2死事故畫面。(資料照/民眾提供)

警方肩負交通執法、事故處理及取締違規等工作,但交通事故的發生,從來不是單一因素造成。道路幾何設計是否合理、路口視距是否充足、號誌時制是否完善、標誌標線是否清楚、事故熱點是否持續改善,這些都屬於交通工程與交通管理的範疇,也是降低事故風險的重要環節。

近年高雄市強調「交通零死亡」政策,也持續推動各項交通改善措施,但只要發生重大A1事故,最先被檢討的往往都是警察機關,甚至直接以人事異動作為究責方式;相較之下,交通局在道路改善、事故熱點檢討及工程執行成效,卻較少成為外界檢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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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任何單位能保證交通事故完全不會發生,也不能將所有責任推給交通局。但若究責只集中在警方,卻忽略道路環境是否仍有改善空間,恐怕只是將壓力集中在執法端,無法真正解決問題。

交通安全本來就是跨局處合作的工作。警方負責執法,交通局負責交通工程與道路改善,工務等相關單位也各有職責,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漏洞,都可能讓憾事再次發生。分局長可以換人,但如果事故熱點依舊存在、道路環境沒有持續改善,下一起A1事故,恐怕仍難以避免。

真正該追問的,不只是「誰該為事故負責」,而是除了警方之外,交通局是否也已經盡到應有的責任?這才是每一次重大交通事故後,更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