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湖內分局短短一個月內接連發生3件A1死亡車禍、造成4人喪命,分局長隨即遭到調職,展現市府、警局對重大交通事故「究責」的態度。然而,人事異動固然容易向外界展現決心,但真正的問題是,交通安全的責任,真的只在警方身上嗎?

▲湖內分局轄區單月3起A1事故,分局長遭調職。圖為路竹區自小客撞機車釀2死事故畫面。(資料照/民眾提供)
警方肩負交通執法、事故處理及取締違規等工作,但交通事故的發生,從來不是單一因素造成。道路幾何設計是否合理、路口視距是否充足、號誌時制是否完善、標誌標線是否清楚、事故熱點是否持續改善,這些都屬於交通工程與交通管理的範疇,也是降低事故風險的重要環節。
近年高雄市強調「交通零死亡」政策,也持續推動各項交通改善措施,但只要發生重大A1事故,最先被檢討的往往都是警察機關,甚至直接以人事異動作為究責方式;相較之下,交通局在道路改善、事故熱點檢討及工程執行成效,卻較少成為外界檢視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