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酒駕撞死17歲少年肇逃! 警方逮捕送辦

合作媒體賴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7/27 12:28更新於 2026/07/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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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酒駕撞死17歲少年肇逃! 警方逮捕送辦
雲林酒駕撞死17歲少年肇逃! 警方逮捕送辦。(圖/賴傳媒)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縣虎尾鎮昨(26)發生肇逃死亡車禍!處尾分局21時50分獲報,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旁發生肇事逃逸事故!經查,17歲陳姓少年騎腳踏車沿文科路西往東方向,至事故路口左轉往芒果大道時,遭不明車輛撞擊受傷送醫,肇事現場僅遺留一部未懸掛車牌之自小客車,陳姓少年受重傷,經送往虎尾若瑟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雲林一名17歲少年騎腳踏車遭酒肇自小客車撞倒傷重不治。翻攝畫面

經警方查驗該肇事車輛之引擎號碼,並持續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釐清案情,2小時內查獲肇事的陳姓男子(43歲)到案。經查,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文科路由東向西行駛,於事故地點撞擊陳姓少年騎乘之腳踏車,陳男經檢測其呼氣酒精濃度為0.10毫克,另查無毒駕情事,駕照吊銷。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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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駕駛棄車逃逸。翻攝畫面

虎尾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除將面臨吊銷駕照之處分外,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駕駛各類車輛均應遵守交通規則,並確實依號誌、標誌及標線指示行駛,以策安全。

遭撞擊腳踏車。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