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繼父性侵繼女案件,認定被告利用妻子外出之際,在汽車旅館房內對未成年繼女強制性交,事後雖坦承犯行,但因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取得原諒,法院最後依相關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豪與被害人母親阿惠於2019年結婚後,與當時仍未成年的繼女小敏共同生活。2022年4月間,3人一同前往台南市安平區某汽車旅館,期間阿惠因外出購物離開房間,阿豪竟趁機對小敏下手,違背對方意願強行性侵。小敏事後情緒潰堤,向母親與外婆哭訴,案件才因此曝光,家屬隨即報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