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指揮移民署及警方查獲一個非法媒外籍人士非法打工集團,該集團媒介泰國、越南籍人士以觀光名義來台,或吸收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至雲林縣及彰化縣從事農等務工作,向外籍人士收取每人新臺幣6000元至6萬5000元不等之仲介費外,另按月收取住宿及水電費,每人每月約2000元,藉此獲取不法利益。雲林地檢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起訴3名台灣籍男女及1名泰國籍女子。

雲林地檢署指揮移民署及警方查獲非法仲介外籍人士打黑工。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接獲移民署雲林縣專勤隊情資,蔡姓男子(50歲)涉嫌長期媒介持觀光簽證入境或逾期停留之外籍人士在臺非法工作,並提供住宿場所容留外籍人士,再媒介至雲林縣及彰化縣農地從事農務工作牟利。蔡少勳、曹瑞宏檢察官指揮雲林縣專勤隊、嘉義市專勤隊、嘉義縣專勤隊、科技偵查隊、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斗六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縝密蒐證後,查獲蔡男及林姓女子(42歲)、張姓男子(42歲)及泰國籍D女(28歲)等4名被告。

雲林地檢署指揮移民署及警方查獲非法仲介外籍人士打黑工。翻攝畫面
經查,蔡男與林女自112年12月起,分別承租雲林縣西螺鎮某雜貨店及二崙鄉某房屋,作為外籍人士宿舍,蔡男並以LINE等通訊軟體作為聯繫工具,向有勞力需求之農民及業者招攬生意,安排19名泰國籍人士前往雲林縣及彰化縣之農地、果菜市場及農產行從事種植、採收、包裝及搬運等工作。蔡男更指示泰國籍D女在泰國社群媒體刊登招募訊息,吸引2名泰國籍人士以觀光簽證方式來台工作,由蔡男接手安排住宿及工作地點,來台後護照即遭蔡男扣留,使外籍人士受其控制與調度。

雲林地檢署指揮移民署及警方查獲非法仲介外籍人士打黑工。翻攝畫面
另查,張男經營農產行位於雲林縣二崙鄉,前已因非法聘僱外籍人士遭主管機關裁罰15萬元,竟仍不知警惕,從113年1月間起,再度聘僱2名逾期居留的越南籍人士,並透過蔡男仲介,大量聘僱19名持觀光簽證入境或逾期停留之外籍人士從事農務工作,內容包括蔬果種植、施肥、採收、清洗及包裝等農務。雲林地檢署呼籲,非法媒介及聘僱外籍人士,不僅破壞我國勞動市場秩序,亦衍生人口管理及治安風險。任何人均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雇主亦不得聘僱未經許可之外籍人士。本署將持續結合移民、警察及勞政機關加強查緝,共同維護合法就業環境及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