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消防局長收賄320萬判刑! 美魔女密友也被判3年8月

合作媒體賴傳媒報導
發佈於 2026/06/30 22:44更新於 2026/06/30 23:12
台南前消防局長收賄320萬判刑! 美魔女密友也被判3年8月
台南前消防局長收賄320萬判刑! 美魔女密友也被判3年8月。(圖/賴傳媒)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台南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涉收賄案,台南地方法院今(30)日一審宣判,認定他與女密友楊詠琪、消防設備業者曾姓男子間有對價關係,透過民間捐贈消防車輛與設備案收受賄款,判李明峯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楊女則判3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兩人各自被認定犯罪所得160萬元,須依法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收台南前消防局長收賄320萬判刑! 美魔女密友也被判3年8月
收台南前消防局長收賄320萬判刑! 美魔女密友也被判3年8月

判決指出,李明峯在擔任台南市消防局長期間,利用職務影響力與公開活動、私人聚會等場合,向外界推廣捐贈高壓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並將原本有意捐贈救護車的民眾,轉向相關消防設備與車輛。檢方認為,李明峯取得潛在捐贈者資訊後,再交由曾姓業者與楊女接洽,最後由曾男公司出貨,再經李明峯職權審核同意捐贈給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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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曾男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7月底間,透過這套模式售出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總獲利約480萬元,三人並約定分潤,最後曾男先後交付李明峯與楊女各160萬元。檢方因此認定,這筆款項就是李明峯提供資訊、協助推動捐贈案的對價,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至於同案的曾姓業者,檢方認定他涉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賄,但偵辦後給予緩起訴。法院今天宣判後,李明峯與楊女均未出庭聽判,全案後續仍有上訴空間。